据商务部网站消息,7月2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决定自2023年7月2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表示,2023年5月23日收到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丙酸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中国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丙酸产量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有关中国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7月2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调查自2023年7月2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4年7月2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