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测标准——
GB 4789.40-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gan菌检验
GB 4789.13-2012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
GB 4789.38-2012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4789.3-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30-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李斯特氏菌检验
GB 4789.39-2013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7-2013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qiu菌检验
GB 4789.2-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抑菌效力-菌液制备抑菌效力-菌液制备
取大肠埃希菌、金黄色putao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的新鲜培养物用 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 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表 2 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 3~5ml 含 0.05%(ml/ml)聚山梨酯80 的 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10-2010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qiu菌检验GB4789。然后,采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 0.05%(ml/ml)聚山梨酯80 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 2 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 2~8℃,可在24 小时内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 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一次性卫生用品检测项目一次性卫生用品检测项目
1、微生物检测:初始污染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大肠菌群、绿脓gan菌、金黄色putao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抑菌效果评价、杀菌效果评价等
2、激su检测:性ji素、糖皮质ji素等
3、重金属检测:铅、镉、gong、shen、铬等
4、毒理实验:皮肤刺激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等
5、生产环境检测: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6、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
王不氧乙火完消毒:对枯草gan菌黑色变种芽胞(ATCC 9372)的杀灭试验
电离辐射消毒:对短小gan菌芽胞E6d(ATCC 27142)的杀灭试验
压力蒸汽消毒:对嗜热脂肪gan菌(ATCC 7953)的杀灭试验
微生物限度检查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中,采用平皿法或薄膜过滤法时,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采用MPN法时,试验组菌数应在菌液对照组菌数的95%置信限内。若各试验菌的回收试验均符合要求,照所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及计数方法进行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13-2012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4789。
方法适用性确认时,若采用上述方法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达不到要求,那么选择回收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查。
供试品检查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zui小包装的供试品,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zui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
供试品的检查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用于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阴性对照试验 以稀释液代替供试液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果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