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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国近代史简介
2023-09-27 20:38  浏览:5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2日、9月3日、9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票累计涨幅20.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9月4日披露了《深圳燃气关于收购斯威克50%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相关重大事项已在上述公告中详细披露。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信息外,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展开全文

公司股价较发布《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前的2021年8月2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73.68%,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为6.58%,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斯威克2020年度净利润2.60亿元,收购对公司每股收益增加0.045元,增厚比例为9.78%(以2020年每股收益0.46元计算)。近期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存在高估风险。

(三)斯威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为154,301.32万元,本次收购对价相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溢价率133.30%,未来可能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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