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4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7,346,25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沈小燕、陈仲杰
电话:021-54584520
传真:021-64013337
电子邮箱:600597@brightdairy.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保荐代表人:刘赛辉、王莉
电话:021-23219755
邮箱:zrz@htsec.com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