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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兰陵笑笑生的作品
2023-09-30 01:52  浏览: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其中:交易系统:2021年9月15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21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7,444,773股,占公司总股本2,365,530,164股的37.938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67,677,072股,占公司总股本2,365,530,164股的36.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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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9,767,701股,占公司总股本2,365,530,164股的1.2584%。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9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会。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96,905,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 反对5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19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3%;反对53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2021年9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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