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4.近期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