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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平年闰年顺口溜
2023-10-02 20:37  浏览: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 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27 号),现就相关问询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一、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充分提示退市风险,并说明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实质性改善措施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请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意见。

1、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实质性改善措施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

回复:(1)针对因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环球”)及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环球”)人员流失、函证不足以及不能提供审计事项所需要的原始凭证及原始资料所导致的审计受限问题,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自2021年5月董事会及管理层成员改组后,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派驻专业人员针对深圳环球及香港环球财务问题进行梳理,开展资产和债务核实工作,但由于2020年度深圳环球核心人员大规模离职,管理断层,业务停滞,供应商起诉等情况,梳理难度较大,针对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目前正在逐步梳理整改中。

(2)针对未决诉讼事项,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公司及深圳环球诉讼事项。同时考虑到公司未决诉讼中大部分为买卖合同债务纠纷,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成立环球债务清理工作组,专项应对处理深圳环球体系供应商债务事项,积极通过协商、签订和解协议等方式友好解决债务纠纷,避免引起诉讼事项。

此外,针对未决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针对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对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督、抽查,特别是在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员工调动、离职的交接工作等方面。

2、退市风险提示

回复:公司因2020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7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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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 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27 号),现就相关问询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一、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充分提示退市风险,并说明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实质性改善措施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请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意见。

1、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实质性改善措施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

回复:(1)针对因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环球”)及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环球”)人员流失、函证不足以及不能提供审计事项所需要的原始凭证及原始资料所导致的审计受限问题,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自2021年5月董事会及管理层成员改组后,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派驻专业人员针对深圳环球及香港环球财务问题进行梳理,开展资产和债务核实工作,但由于2020年度深圳环球核心人员大规模离职,管理断层,业务停滞,供应商起诉等情况,梳理难度较大,针对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目前正在逐步梳理整改中。

(2)针对未决诉讼事项,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公司及深圳环球诉讼事项。同时考虑到公司未决诉讼中大部分为买卖合同债务纠纷,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成立环球债务清理工作组,专项应对处理深圳环球体系供应商债务事项,积极通过协商、签订和解协议等方式友好解决债务纠纷,避免引起诉讼事项。

此外,针对未决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针对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对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督、抽查,特别是在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员工调动、离职的交接工作等方面。

2、退市风险提示

回复:公司因2020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7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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