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资讯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20%将打水漂?A股“插座大王”违反反垄断法被罚近3亿一起来看流星雨插曲
2023-10-02 20:42  浏览:32

“靴子终于落地,2.94亿的罚款减去2.58亿的补贴,3600万的亏损可以接受。”在公牛集团雪球平台披露的一则公告下方,有投资者这样评论。

9月27日收盘后,公牛集团发布公告指出,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其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司深刻反省并全面整改,拟不再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晚间,公牛集团方面在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公司此前说法,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不过,同花顺数据显示,上述公告披露后,9月28日开盘后,公牛集团股价一度下跌近3%。截至收盘,其报162.60元,股价下滑了0.85%。目前,公牛集团的市值为977.57亿元。

四个多月靴子落地

关于此次公牛集团被罚一事的时间轴要往前移一些。

根据公牛集团早前的公告,5月11日,其收到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报备的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当时,在相应的公告中,其并未作更多详细说明。对此,当时就有业内人士解释称,所谓交易相对人一般指的就是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经销商。

此次公牛集团并未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内容,其在决定书主要内容部分指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完整版大致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经过。这份决定书显示,经查,自2014年至2020年,公牛集团于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渠道与交易相对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决定书,在签订《经销合同》的同时,经销商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公牛集团的价格管控体系,如“经销的墙壁开关插座全系列产品零售价不低于公司下发价格表6.5折,G09系列产品不低于公司下发价格表5折”“遵守公司公布的经销产品建议价格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零售价、一般活动价、大促价)”等。

据称,公牛集团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行为在线上和线下经销商均得到了实际执行,当事人还通过强化考核监督、委托中介机构维价、惩罚经销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固定和限定价格协议的实施。而经销商一旦发生窜货、低于最低价格销售等违反当事人的价格政策行为,公牛集团的督查部门核实后,在B2B系统里发通告,将会以扣分、收取违约金(扣除经销商返利或者保证金等)、取缔经销资格等方式予以惩处。据悉,2020年度,其线上线下发出违约通告1000多份。

展开全文

“靴子终于落地,2.94亿的罚款减去2.58亿的补贴,3600万的亏损可以接受。”在公牛集团雪球平台披露的一则公告下方,有投资者这样评论。

9月27日收盘后,公牛集团发布公告指出,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其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司深刻反省并全面整改,拟不再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晚间,公牛集团方面在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公司此前说法,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不过,同花顺数据显示,上述公告披露后,9月28日开盘后,公牛集团股价一度下跌近3%。截至收盘,其报162.60元,股价下滑了0.85%。目前,公牛集团的市值为977.57亿元。

四个多月靴子落地

关于此次公牛集团被罚一事的时间轴要往前移一些。

根据公牛集团早前的公告,5月11日,其收到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报备的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当时,在相应的公告中,其并未作更多详细说明。对此,当时就有业内人士解释称,所谓交易相对人一般指的就是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经销商。

此次公牛集团并未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内容,其在决定书主要内容部分指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完整版大致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经过。这份决定书显示,经查,自2014年至2020年,公牛集团于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渠道与交易相对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决定书,在签订《经销合同》的同时,经销商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公牛集团的价格管控体系,如“经销的墙壁开关插座全系列产品零售价不低于公司下发价格表6.5折,G09系列产品不低于公司下发价格表5折”“遵守公司公布的经销产品建议价格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零售价、一般活动价、大促价)”等。

据称,公牛集团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行为在线上和线下经销商均得到了实际执行,当事人还通过强化考核监督、委托中介机构维价、惩罚经销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固定和限定价格协议的实施。而经销商一旦发生窜货、低于最低价格销售等违反当事人的价格政策行为,公牛集团的督查部门核实后,在B2B系统里发通告,将会以扣分、收取违约金(扣除经销商返利或者保证金等)、取缔经销资格等方式予以惩处。据悉,2020年度,其线上线下发出违约通告1000多份。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