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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如果你爱我你会来找我
2023-10-03 20:29  浏览: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概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由于并购标的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诺尔”)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需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方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款合计17,449.20万元,其中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分别承担11,220.90万元、2,990.40万元和3,237.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和《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2020-157)。

二、进展情况

为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尽快收回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款,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和刘宏宇于近日签署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剩余补偿款的还款计划;同时因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经各方协商并经公司认可,业绩承诺方对各自承担的补偿款项进行了重新调整,其中刘宏宇自愿为朱维军承担7,500,000元的清偿责任,刘春燕自愿为朱维军承担9,000,000元的清偿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胜利精密与朱维军签署的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主要条款

鉴于:

朱维军确认,其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共计112,208,961.02元,扣除刘宏宇自愿为朱维军承担7,500,000元的清偿责任以及刘春燕自愿为朱维军承担9,000,000元的清偿责任,朱维军合计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共计95,708,961.02元。

为明确朱维军还款义务,胜利精密和朱维军签订《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条款如下:

1、经双方核对,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胜利精密和朱维军的债权债务相抵后,朱维军尚应付胜利精密58,288,148.39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实际应根据下述第(3)款实际数据重新计算为准),朱维军并确认相关抵扣明细如下:

(1)胜利精密应支付与朱维军签订的《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所列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2)款抵扣后的余额22,202,320.37元;

(2)胜利精密应支付朱维军2018年2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之违约金27,757,029.22元;

(3)朱维军应支付胜利精密代扣代缴2018年2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之个人所得税款等税金:12,538,536.96元(为预计数,实际应根据税务机关最终认定并收取的金额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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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概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由于并购标的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诺尔”)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需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方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款合计17,449.20万元,其中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分别承担11,220.90万元、2,990.40万元和3,237.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和《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2020-157)。

二、进展情况

为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尽快收回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款,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和刘宏宇于近日签署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剩余补偿款的还款计划;同时因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经各方协商并经公司认可,业绩承诺方对各自承担的补偿款项进行了重新调整,其中刘宏宇自愿为朱维军承担7,500,000元的清偿责任,刘春燕自愿为朱维军承担9,000,000元的清偿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胜利精密与朱维军签署的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主要条款

鉴于:

朱维军确认,其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共计112,208,961.02元,扣除刘宏宇自愿为朱维军承担7,500,000元的清偿责任以及刘春燕自愿为朱维军承担9,000,000元的清偿责任,朱维军合计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共计95,708,961.02元。

为明确朱维军还款义务,胜利精密和朱维军签订《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条款如下:

1、经双方核对,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胜利精密和朱维军的债权债务相抵后,朱维军尚应付胜利精密58,288,148.39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实际应根据下述第(3)款实际数据重新计算为准),朱维军并确认相关抵扣明细如下:

(1)胜利精密应支付与朱维军签订的《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所列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2)款抵扣后的余额22,202,320.37元;

(2)胜利精密应支付朱维军2018年2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之违约金27,757,029.22元;

(3)朱维军应支付胜利精密代扣代缴2018年2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之个人所得税款等税金:12,538,536.96元(为预计数,实际应根据税务机关最终认定并收取的金额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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