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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专家解读沙尘回流原因
2023-10-04 00:28  浏览:39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盘活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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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盘活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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