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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下一句
2023-10-05 00:25  浏览: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作意向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就合作的范围、方式等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合作意向。完整、准确、具体的合作内容应以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正式合作协议可能就合作意向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变更。正式合作协议如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合作意向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发展新能源产业,2021年10月12日,公司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普”)在湖北省武汉市签署了《关于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意向协议”或“本协议”或“协议”),就建设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协议,拟与宁波邦普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领域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宁波邦普是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宁德时代的资源战略(镍、钴、锂、磷等)的布局落地和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东

注册资本:378,947.37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九号办公楼12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TTAKX9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锂电池材料、贵金属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持股46.55%,宁德时代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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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作意向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就合作的范围、方式等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合作意向。完整、准确、具体的合作内容应以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正式合作协议可能就合作意向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变更。正式合作协议如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合作意向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发展新能源产业,2021年10月12日,公司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普”)在湖北省武汉市签署了《关于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意向协议”或“本协议”或“协议”),就建设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协议,拟与宁波邦普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领域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宁波邦普是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宁德时代的资源战略(镍、钴、锂、磷等)的布局落地和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东

注册资本:378,947.37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九号办公楼12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TTAKX9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锂电池材料、贵金属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持股46.55%,宁德时代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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