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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boyfriend歌词
2023-10-05 20:30  浏览: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2021年7月9日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工商银行建德支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了建设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上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78.86万元,并归还至募集资金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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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2021年7月9日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工商银行建德支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了建设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上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78.86万元,并归还至募集资金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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