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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金ESG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是不是我们不长大你们就不会变老是什么歌
2023-10-05 20:32  浏览:53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及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的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8)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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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及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的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8)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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