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或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 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价格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57),2021年1~9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00万元~3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75%~455.16%。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