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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云加偏旁组成新字
2023-10-06 00:27  浏览:25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霄泵业”)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18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084,766份,行权价格为5.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军辉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10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10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凌霄泵业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18年12月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凌霄JLC1,期权代码:037799,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10月15日,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共204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968,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9.8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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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霄泵业”)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18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084,766份,行权价格为5.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军辉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10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10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凌霄泵业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18年12月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凌霄JLC1,期权代码:037799,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10月15日,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共204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968,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9.8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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