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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红包灯笼教程
2023-10-11 00:40  浏览:40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21-05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李生希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吴荣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及门面拆迁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及门面拆迁补偿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21-056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及门面拆迁补偿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开全文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市自来水公司”)同心水厂58331.2 平方米(约87.4968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拟被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回。

●本次交易交易对象为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要求, 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公司同心水厂58331.2 平方米(约87.4968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本次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金额为 3950.196 万元,门面回收769.44平方米,综合补偿费金额1571.735万元,土地及门面收回综合补偿费总金额为5521.931万元。

二、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交易标的为郴州市自来水公司同心水厂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该宗地位于郴州市同心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郴国用[2005]字第2610号;宗地总面积:89657.1平方米(约134.4856 亩),拟收购土地面积约5833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门面建筑面积769.4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为: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00034710号、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00034711号。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根据郴州厚信联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西城门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同心水厂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苗木、设备及土地等被收购、收回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厚信房估字[2021]第 09026号】,估价日期2021年09月26日,纳入交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市场价值为3950.196万元;

2.根据西城门户片区自来水公司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同心花园A、B栋门面)预评估结果公示表,估价日期2021年10月20日,市场价值为1571.735万元。

经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充分协商和呈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收购补偿总价款确定为5521.931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收回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土地位于郴州市同心路,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郴国用[2005]字第2610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89657.1平方米,拟收购土地面积约58331.2平方米。

门面位于郴州市同心路,现状用途为商业及其他用地,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为: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00034710号、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00034711号,登记建筑面积共计769.4平方米,拟收购建筑面积约769.4平方米。

(三)收回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1.收购价款:经双方共同委托评估、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和呈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收购补偿总价款确定为3950.196万元(大写:叁仟玖佰伍拾万壹仟玖佰陆拾元整),该收购价款包括该宗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苗木等所有相关资产的补偿费用(如最终规划确定面积发生变化,补偿价格按单价不变,按实际收购面积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青苗重新计算总补偿价);该门面补偿总价款确定为1571.735万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壹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该收购价款为房屋主体价值(房地合一价)、未包含室内装修价值,也不包含可移动和可搬迁的物资、设施、设备的价格,不包含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不包含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空调等迁移费用。土地收储及门面拆迁补偿总价款确定为5521.931万元(大写伍仟伍佰贰拾壹万玖仟叁佰壹拾元整)。

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并按协议“移交方式及期限”规定的内容执行后,60日内甲方一次性将收购补偿价款支付给乙方。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户名: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郴州北湖支行;账号:1911021009022165339 。

4.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次日向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并办妥该宗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的不动产权注销登记手续,连同该宗地有关资料原件交付给甲方。

5.乙方应于11月30日前将该宗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苗木等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移交之前乙方应负责妥善管理好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并确保无安全隐患。乙方应保持、维护好土地现状,不得损毁破坏。

6.乙方向甲方声明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时,本协议所涉该宗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苗木等资产属于乙方单独所有无任何权属争议、无共有情况、未设立任何抵押或质押担保、未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未被司法查封及执行,不存在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影响甲方实现本协议目的的任何情况,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土地收储及门面拆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及门面拆迁不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整合优势资源,优化经营结构。土地收储、门面拆迁完成后,预计实现净收益约人民币4580万元(未经审计),对本期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西城门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同心水厂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苗木、设备及土地等被收购、收回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厚信房估字(2021)第 09026号】。

3.《西城门户片区自来水公司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同心花园A、B栋门面)预评估结果公示表》。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12月3日刊登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证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至5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至5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万国大厦1302室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

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参加会议,但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到会的股东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

3、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万国大厦1302室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39232

传真:0735-2339206

邮编:423000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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