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351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1,673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20 年 12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积极推进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发行时机变化等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部分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