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2日变更名称)和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自6.83%减少至5.0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1年11月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东未来基金”)(原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2日变更名称)和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泰齐东世华”)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因经营发展需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不超过16,863,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出具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14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11%。截止2021年12月3日,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5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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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与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其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存在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