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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城市猎人结局
2023-10-13 10:25  浏览:29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对泰达环保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共5家公司的10个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上述技改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经过公开招标、评标、预中标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利公司”)为中标方,中标金额为242,556,000元。

(二)关联关系

天津水利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319698M

3. 住所:河西区珠江道29号

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运如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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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1980年10月12日

8. 经营范围: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经营、水土建筑物施工承包;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安、土木工程高低压线路架设;普通货运;土方工程;工程机械租赁及修理;煤气管道热力管网工程;混凝土试验;金属防腐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航道工程;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制造;泵站运营;河道养护及治理;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净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天津水利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津联(天津)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商务”),实际控制人为泰达控股。

(二)历史沿革

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水利建筑工程队”,成立于1976年10月30日。2009年3月4日,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由天津市水利局划归天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原水利局持有公司股权变更为市国资委持有。2010年12月8日划归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2020年12月10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全部81.6%股权无偿划转至津联商务。目前,津联商务持有天津水利公司93.67%的股权,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工会持有6.33%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五)天津水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2. 项目内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设备提标改造设备系统的详细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运输、安装、系统调试和性能保证以及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共6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确定中标方及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由有技改计划的泰达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共5家(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和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水利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合同总金额共计242,556,000元。

(二)合同/协议的其他主要条款

1.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2. 合同的价格与支付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合同价款的支付:

(1)预付款:卖方在签订合同60日内提交签约合同金额10%履约保函。买方在收到卖方设备签约合同金额30%的收据,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到货款:设备全部到场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设备签约合同金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设备签约合同金额的30%。

(3)验收款:成套设备联动调试、72+24h试运行验收合格且买方设备签约合同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签约合同金额的30%。并退回履约保函。

(4)质保金:设备质保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在质量保证期满扣除应予扣除的金额后(如需),30日内无息支付。

3. 建造及交货前检验: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4.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泰达环保所属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是满足日趋严格的环保标准的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项目稳定、高效运营的能力。本次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将根据泰达环保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2.81万元,未达到《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和审议标准。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设备提标改造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因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利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中标金额242,556,000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开招标程序依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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