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闫晓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闫晓旭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闫晓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闫晓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闫晓旭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闫晓旭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闫晓旭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闫晓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闫晓旭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闫晓旭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