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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半什么半什么
2023-10-15 00:34  浏览: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世磊先生、副总经理于晖先生、副总经理葛效宏先生、财务总监段晓旭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同比例对山东天地融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517,861,877股,持股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7%,未参与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田雅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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