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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 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提供4,000万元 担保的公告雷霆扫毒剧情
2023-10-16 10:29  浏览:33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

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提供4,000万元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2.8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0.8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融资4,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南京新城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基”)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南京新城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南京新城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3,5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47,500.00万元,南京新城可用担保额度为72,5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3.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1101室

4. 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5. 注册资本:20,408.1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煤炭、焦炭批发;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商品交易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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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南京新城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南京新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2.担保金额:4,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南京新城的另一股东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德”)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南京泰基与平安银行签署《抵押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2.担保金额:4,000万元。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

5.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物为南京泰基位于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的新城发展中心01幢1001室等19套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7,208.86㎡。抵押物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资产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评估”)受平安银行委托对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天圣评估2021年12月3日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苏天房估字(2021)第0493号),抵押物价值为12,673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南京新城另一股东江苏一德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2.8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4,3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2.8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0.8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宝坻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融资4,300万元,期限12年,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天津市宝坻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贷款期内)应收账款收益权质押;待项目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证后,及时追加不动产抵押。

该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徐璘

5. 注册资本:20,996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泉泰不存在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与农发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二)担保金额:4,3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满足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为子公司互保,不占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2.8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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