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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爱国的歌
2023-10-17 10:22  浏览:29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0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杨玉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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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1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2月28日,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星化学”)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公司拟在连云港徐圩新区(以下简称“徐圩新区”)投资新建绿色化学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含税约15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税约130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20万吨乙醇胺(EOA)、年产80万吨聚苯乙烯(PS)、年产10万吨α-烯烃与配套POE、年产75万吨碳酸酯系列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共分三期进行分步实施。

公司与徐圩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徐圩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先导区,是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是江苏沿海开发、“一带一路”支点建设中产业合作的主要实施载体,是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新型临港产业的核心区。新区将依托陆桥经济带,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徐圩新区总规划面积约467平方公里,其中,徐圩港区74平方公里,临港产业区153平方公里,适宜布局和发展临港大工业。按照“生态、智能、融合、示范”的发展理念,主要发展石化、高端装备制造、高性能新材料和临港物流贸易加工等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智能化新区,努力发展成为江苏沿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在徐圩新区投资新建绿色化学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含税约15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税约130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20万吨乙醇胺(EOA)、年产80万吨聚苯乙烯(PS)、年产10万吨α-烯烃与配套POE、年产75万吨碳酸酯系列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共分三期分步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2套15万吨/年碳酸酯及电解液添加剂装置,2套10万吨/年乙醇胺装置,2套20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二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0万吨α-烯烃及POE装置,年产15万吨/年碳酸酯系列装置;三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年产40万吨聚苯乙烯(PS)装置,年产30万吨碳酸酯系列装置等。

项目计划于2022年3月30日前开工建设,三期项目于2027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徐圩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和卫星化学(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内容

(1)乙方或其子公司在徐圩新区投资新建绿色化学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符合徐圩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安全环保相关规定。

(2)该项目总投资含税约15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税约130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20万吨乙醇胺(EOA)、年产80万吨聚苯乙烯(PS)、年产10万吨α-烯烃与配套POE、年产75万吨碳酸酯系列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共分三期分步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2套15万吨/年碳酸酯及电解液添加剂装置,2套10万吨/年乙醇胺装置,2套20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二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0万吨α-烯烃及POE装置,年产15万吨/年碳酸酯系列装置;三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年产40万吨聚苯乙烯(PS)装置,年产30万吨碳酸酯系列装置等。

3、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位置及面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00亩,四至范围:位于徐圩新区陬山路以南228国道以西地块。(具体位置以规划红线为准,面积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出让方式: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供地方式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价格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价评估机构评估后挂牌,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协助乙方以本协议为基础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按规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资金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并保证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受第三方追索。

4、项目建设

(1)项目规划及建设:乙方项目建设应按程序报审,项目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2)开工建设条件:甲方积极为该项目提供水、电、路等配套条件。

5、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至连云港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向连云港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确立了以轻质化原料为核心,打造低碳化学新材料科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建成国内领先的绿色低碳轻质化C2、C3产业链。公司坚持化工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依据上游绿色低碳化学品向下游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性能化学品三大领域延伸,抓住国内国际双循环带来的市场空间,满足人们对幸福生活的美好追求。

本次投资项目均为公司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产业链的下游,其中聚苯乙烯(PS)是以连云港石化二阶段项目产品苯乙烯为原料,主要用于电子电器、包装、消费品等方面,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统计,2020年国内表观消费量为412.32万吨,进口量为132.28万吨,进口依存度31.13%,具有较好的进口替代。乙醇胺与碳酸酯是以环氧乙烷为原料,其中乙醇胺用于洗涤用品、医药、农药等领域,是国际环氧乙烷-表面活性剂-乙醇胺产业链的发展趋势,2020年该产品进口依存度为31.75%。碳酸酯是以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为原料,在与现有产业配套的同时也是实现国家双碳政策下碳捕捉的要求,本次75万吨/年的碳酸酯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消耗二氧化碳37.5万吨。碳酸酸具有高电介质常数、较高的电化学稳定性以及低黏度等特性,是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溶剂。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成为国内产业链最完整、产品最齐全、工艺最清洁的电解液溶剂生产企业之一。同时,碳酸酯具有含氧量高、辛烷值高、汽油/水分配系数好、低毒和快速生物降解等优点,是一种优良的汽、柴油添加剂。根据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预测,未来增长最快的领域是电解液领域,预计未来几年年度复合增速超过26.64%,其次是聚碳酸酯领域,未来年度复合增速23.81%。

本次项目考虑连云港石化项目副产氢气的综合利用,乙醇胺生产需要的合成氨将用副产氢与副产氮气生产所得,而碳酸酯反应中需要的甲醇目前正在论证通过副产氢捕捉二氧化碳来制取的可行性。

本次公司与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是公司实施以低碳原料为核心,打造绿色环保、循环经济、智能制造的新材料产业链战略中的重要措施,是向下游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的高附加值产业发展。从产业链来看,公司做上游是为了打破原料的供给,从而更好发展下游、服务下游客户。

公司本次投资能否成功竞得土地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进行项目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政府审批,上述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和产品销售等面临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场需求的研判和机遇把握,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持续提升业务运营质量,力求经营风险最小化,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2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凡2022年1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说明: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传真:0573-82229088

3、登记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229096

联系人:沈晓炜 丁丽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8”,投票简称为“卫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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