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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黑的部首
2023-10-17 20:23  浏览: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昌海山金谷20楼公司会议室(武昌区水果湖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建红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数为519,65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3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为519,648,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9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1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为1,41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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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潘琦、魏维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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