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2GWH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项目”)(项目名称最终以政府立项核准名称为准)
●项目投资主体: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泰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鼎智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泰鼎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鼎新能源”)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2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费、厂房、建筑安装及工程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最终以政府审批结果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须完成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土地公开招拍挂、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2、经初步测算,本次投资项目预计在土地交付确认书签订后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包括不限于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建成投产。建设期间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该项目预期收益。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投资对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泰鼎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5、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等相关财务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等对锂离子电池的增长需求,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锂离子电池在整个供应链中的作用及有效地控制了产品生产成本,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泰鼎新能源拟在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白米塘以西,庠上路以北(具体位置以开发区规划局为准)以公开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合117亩,以国土部门实际出让面积为准),作为后续年产2GWH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项目用地,泰鼎新能源计划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建设用于制造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等生产厂房及办公场地。项目实施完成并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GWH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费、厂房、建筑安装及工程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最终以政府审批结果为准。
展开全文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泰鼎新能源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上述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签署相关的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须完成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土地公开招拍挂、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 称:泰鼎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137
法定代表人:李钱欢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泰鼎智能科技87.000022%股权,泰鼎智能科技持有泰鼎新能源100%股权。
泰鼎智能科技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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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GWH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项目(项目名称最终以政府立项核准名称为准)。
2、项目的主要内容:泰鼎新能源计划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建设用于制造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等生产厂房及办公场地。项目实施完成并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GWH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
3、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费、厂房、建筑安装及工程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最终以政府审批结果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
土地交付确认书签订后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包括不限于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建成投产。
5、项目可行性分析
(1)发展新能源产业必须大力发展高安全、长寿命、高能量密度的电池;
(2)该项目产品为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符合国家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电池产业发展规划;
(5)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扩大就业,提升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6)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推动我国锂电池产业化发展,泰鼎新能源依托现有电池产业技术优势,通过对市场考察、论证,拟提出建设年产2GWH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项目。
(7)锂离子电池是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等设备中重要组成的零部件,在供应链中起到供货保障及有效控制产品成本作用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泰鼎新能源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企业实力和市场份额,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增强企业经济实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须完成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土地公开招拍挂、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2、经初步测算,本次投资项目预计在土地交付确认书签订后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包括不限于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建成投产。建设期间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该项目预期收益。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投资对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泰鼎智能科技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5、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等相关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