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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北京站是哪个站
2023-10-18 20:23  浏览:52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涉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关于变更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周颖、张文庆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周颖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陈柏伊接替周颖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会计师为陈柏伊、张文庆。

二、本次变更涉及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陈柏伊,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及商务服务业。

2、诚信记录

陈柏伊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陈柏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展开全文

《关于变更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5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9元/股,最低价为1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47,125.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217.64万股且不超过2,35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3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02)。

二、首次实施回购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票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5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9元/股,最低价为1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47,125.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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