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本行或招商银行)于2022年1月4日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1月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履行ESG相关职责及变更委员会名称的议案》,同意:
(一)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二)由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统筹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简称ESG)相关职责,将原职责中的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职责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ESG职责表述,具体为:审议本行ESG(包括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人力资本、公益慈善、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发展内容)发展战略与基本管理制度,审议ESG相关工作报告,定期评估ESG发展战略执行情况,推动落实监管要求的其他ESG相关工作。
(三)关于ESG职责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审议ESG总体情况时予以涵盖,具体工作仍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予以落实。
该决议事项将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修订完成后正式生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办法(第二版)》。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招商银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夏样芳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霍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对霍建军先生于任职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夏样芳先生简历如下:
夏样芳先生,1967年8月出生,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总行信贷部参加工作,1995年9月调入招商银行深圳管理部,历任信贷部审贷室副主任、主任、信贷部经理助理、风险控制部经理助理,2001年8月调入招商银行总行,历任总行风险控制部信贷政策研究室高级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实施新资本协议办公室副主任,信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起兼任总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