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
2、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将视情况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以及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及后续安排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6年1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12,736,507股,认购价格5.67元/股,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12月1日起算)。2020年11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1年12月1日。2021年11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实施展期,延长至2022年12月1日,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
3、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会议,结合持股计划实际情况,对减持股份及后续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后形成如下意见:
1、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将视情况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
2、如存续期届满前仍存在剩余股票尚未出售,可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