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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河蚌怎么杀
2023-10-22 10:25  浏览: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1月24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88.00万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1年12月27日

2、授予数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88.00万股,占公司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20%

3、授予人数:19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57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的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9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③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多不超过60个月。

展开全文

本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2023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① 以上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②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因实施非公开发行(不包括可转债转股)股票进行融资,则融资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S)划分为4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见下表: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638号):截至2021年12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711,6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641.51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880,000.00元,余额人民币4,810,958.49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8,288,875.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48,288,875.00元,其中1,348,288,875.00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9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0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168,87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350,168,875.00元。

截至报告日(12月30日),公司股本变动尚未进行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的有432,417,727.00元,其中包括2021年6月16日经天职业字[2021]33548号验资报告审验的向89名激励对象增加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20,000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120,000.00元;2021年12月25日经天职业字[2021]46937号验资报告审验的发行416,390,733股普通股以购买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100%的股权,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6,390,733.00元;2021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994.00元;以及本次新增发行1,880,000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80,000.00元。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未作任何调整。

五、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月24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48,289,795.00股增加至1,350,169,795.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由73.03%下降至72.93%,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4日, “湖盐转债”累计转换公司股票数量为920股。)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7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682.44万元,预计摊销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638号)。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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