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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开罐技巧
2023-10-23 00:20  浏览:53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6,516.06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2,516.0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000.00万元,合计26,516.06万元。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区分补助类型;其中: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 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有21,735.16万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4.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展开全文

1.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退城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搬迁补偿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北省政府、唐山市政府对退城搬迁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分公司”)位于唐山市区的产能于2020年9月全部关停。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唐山市政府就关停及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唐山分公司关停暨签订〈退城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进展情况

2022年01月27日,唐山分公司收到唐山市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金额为2,328,717,596.00元。本次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可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金额为334亿元,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唐山分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18.24亿元,占应收补偿款总额的35.4%。

另,按照《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的约定,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向公司支付了自2021年8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间搬迁补偿款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共计419,562,219.53元。

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因搬迁工业土地规模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业地属性复杂、土地 变更用途涉及的前置手续繁杂,可能存在延期补偿的风险,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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