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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腾晖投资有限公司骗子刘利龙火锅服务员培训资料
2023-10-25 02:54  浏览:50

  河南腾晖投资有限公司

  举报河南腾晖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顾客、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非法荐股、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正文:

  一、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河南腾晖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商城路北C栋1单元13层207号  

  公司法人:刘利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注册号:410100000078270   

  刘利龙身份证号码:412721198206094271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  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状态:正常在业  

  转账收款人:刘松(财务总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6217002430005007100

  刘松身份证号码:412721199310074232

  骗子使用的软件名:智宸金融决策系统;

  骗子公司的网站名及链接:;

  骗子使用的电话号码:0371-55170271,0371-55679118;

  骗子使用的手机号码:15188335653;

  骗子使用的QQ昵称与号码:腾晖——279809708;天空——572081243;腾晖投资06——5029925974

  二、受骗经过:

  我于2013年11月初被拉进他们的股票群,在群里,群主天空天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操作一只股票几天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你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多少万元!他们还通过在群里安排了好了托主动联系了我,说她们本人也是他们公司客户,短短数个月之类赚了多少多少钱之类的话,极力邀请我加入他们一起赚钱,天空为我保留了一个机构版的名额——22800元并留下了公司财务总监刘松的建行账户,让我把钱打到这个账户上,成为会员后,操作一个股票很快就赚回来的,我说我没钱,天空说先让我交3000元,余款过后补上,于是本人在2013年11月15号通过建行ATM机转账3000元到其公司财务总监刘松账上,过后一直让我补余款,我于2013年12月4日将余款19800元补齐,补齐后有一客服QQ加我,通过QQ给我传了一个“智宸”的软件让安装,然后就给我第一只股票,可推荐的头一两支股票就都以亏损通知出仓。我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说我买的是低版本的机构版,要升级成他们的至尊版才有好票提供,需补交2万多元,于是他们还一再诱导让我升级更高的版本,我于2014年2月19日补齐余款,补齐余款后不久,天空以公司查得紧为由,把我踢出了他们的股票群,之后本人觉得是上当受骗了,希望对方给我退款,对方说不能退款,之后就开始疏远本人一直不予退款的答复和理会。他们根本就是一家骗子公司,收到款之后从没有合同,没有收款发票,之后几个月一直联系他们客服人员,他们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脱,目前已经采取不接电话,关机,QQ信息不回复等各种方式予以逃避。 经核实,智宸软件基本上是郑州那些股票诈骗公司通用的一个软件,只是名称变化一下的OEM产品。

  三、所涉罪行:

  其罪一: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成他们的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一人扮演不同角色,几个托同时对被他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奖他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赚了很多钱!然后怂恿鼓动股民购买他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欺诈顾客。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你们的软件或光盘成本价就数百元,经过你们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经常利用周末、月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促销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对公账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所谓的财务总监)。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公司法》规定禁止注册公司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他们不但擅自离开,并且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牟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其罪五:涉嫌金融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大额钱财,足以构成金融诈骗罪。且要求款项打至私人账户。

  四、投诉举报诉求:

  1、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5、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6.请求责令河南腾晖投资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本人42800元,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河南腾晖投资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上的麻烦,本人表示真诚谢意!

  举报人QQ:23407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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